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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消息 > “馬上有對象”背後的中國婚姻現狀

紐約時報曾報導過發生在北京 兩則迥然不同 相親故事。一則是一比特自稱“大人物” 富有單身男子花了超過50萬美元,讓一些職業 愛情獵頭在全國尋找他心目中 理想妻子:比他小18歲 ,皮膚如牛奶一般細膩光滑 處女;另一則是一比特因自己兒子40歲還未婚而擔心 母親,餘女士,四年來每天呆在當地 “相親公園”(確實,現在有許多公園已經成為了為單身兒女憂心 父母們互相見面、安排相親活動 地方)為她 兒子尋找伴侶 故事。餘女士 兒子經濟狀況不好,卻又十分挑剔,每每讓他母親所安排 見面以失敗告終。一比特讀者向我們詢問對這類事情 評估。表面上看來,上文那位單身男子聘請愛情獵頭 做法或許值得質疑,因為這樣尋找配偶 管道與郵購商品無異。另外,那位母親則顯得對自己 兒子過分擔心了。她何不讓兒子親自來尋找他 女友呢?美國人雖然會把大到照看小孩、小到超市購物這類 事情都外包給別人來做,但是他們在尋找真愛這一點上絕對傾向於自己動手。(當然,像《為百萬富翁做媒》裏描述 場景除外啦。)現時我住在深圳,正在寫一本關於愛情、做媒和婚姻 書。我花了大量時間與當地居民探討這些問題。儘管上文提到 兩種情況有些極端,但你們可能會驚訝 發現,紐約時報所報導 那些尋找配偶 管道,在中國其實是十分常見婚禮攝影師推薦 。我們先來看一點歷史資料。大約100年前,中國 都市革命者(urbanrevolutionaries)首先引入了以愛情為基礎 婚姻理念。然後在1950年,政府(試圖)在全國範圍內取締多妻制和包辦婚姻 行為,他們希望年輕人在選擇伴侶 時候能夠有發言權。而在60年前,這種想法還是極富爭議 。中國是個重傳統 國家,但是一些改變仍然在不知不覺中漸漸發生了。最終,幾乎每個人都承認有三種類型 婚姻:包辦婚姻、“介紹”婚姻和自由婚姻[1]。這裡 “介紹”指 是男女雙方通過媒人介紹認識(與相親類似),見面後決定是否深入交往。媒人可能是朋友、父母或者當地 某比特領導。單身男女通常要拒絕好幾個對象之後才會選擇出一個交往對象。自由婚姻則是一種男女雙方不經過安排而邂逅,自己從相愛到結婚 婚姻。人類學家 調查結果顯示:儘管婚姻形式出現了新 選擇,但是直到20世紀80年代,包辦婚姻才大範圍消失。到1999年,在中國農村中,介紹婚姻仍舊比自由婚姻盛行。通過媒人約定見面是普通且為社會所接受 管道,囙此,紐約時報報導 那位單身男子付給愛情獵頭 一大筆錢,只不過是支付給媒人 費用罷了。雖然雇傭獵頭人 行為並不常見,但從本質上說,愛情獵頭和那些憂心 父母、朋友、同事是一樣 。固然,相較於大多數家長,上文報導 那位母親花費在為兒子找尋對象上 時間是多了些,但這樣 “相親公園”是絕望 父母們最後 手段了(我曾在深圳婚禮攝影推薦 台中 蓮花山公園參加過一次這樣 聚會)。由於中國。

儒家傳統,“每個人都應該結婚並且生育小孩”這種思想早已經在中國父母輩。

腦海中根深蒂固。相較於美國人很少在戀愛之前結婚 做法,中國家長催促孩子們在25歲到30歲之間結婚,而不管這段婚姻是否基於愛情。家長們 “催婚”方法相當有效。在25-29歲 中國女性中,只有20%還保持單身而在美國,這個數位是40%[2]!在結婚 年齡方面,父母們會給男孩子留更多 餘地,但是如果一個男孩子直到35歲還不結婚,他 母親一定會急壞了!像“大人物”和餘女士那倉促且不基於愛情 婚姻法則尋找一個年輕漂亮又自愛 配偶乍聽起來是露骨而粗鄙 ,但這個要求和進化心理學家所說 ,世上男性所普遍追求 一個年輕健康 伴侶,並沒有太大出入。一個單身 男人年紀越大,他們所娶妻子 年紀相對更小。此外,最近一項關於速配(speed-dating) 研究表明,隨著選擇 新增,參與者最關注 名額落在了身高和體重之上。而另一方面,餘女士也感歎,她曾試圖為兒子介紹 一些北京女人所提出 要求,也和“年輕貌美”一樣毫不浪漫。她們 第一個問題總是:“他在北京有自己 房子嗎?”當餘女士說沒有之後,她們就沒有繼續詢問有關她兒子 性格或是價值觀 情況。從表面上看來,她們赤裸裸台北婚攝推薦 物質主義甚至比“大人物” 要求還要露骨。現今 確有部分中國人希望為了愛情而結婚,但女方要求男方在婚前購買房子或車子也似乎是無可厚非 。一比特28歲 女士告訴我,她和她 美國丈夫在結婚兩年後至今仍在租房子住。雖然她並不完全贊同現下流行 功利主義,但她仍然為自己沒有房子而感到丟臉。“結婚兩年了還沒有房子,我 朋友和同學會怎麼看我?每當被問到這個問題我就會覺得非常尷尬。”中國 婚約 標誌一直是男方給予禮物或是現金,而不是女方給予嫁妝,而現下女方對男方 買房買車 要求儼然是舊時代“聘禮” 一種新表現形式。將婚姻 決定與這種公然 商業交換綁定起來 做法,或許違背了美國人結婚時“無論富裕或貧窮……”。

理想信念,但其實是我們自身瞭解到 情況有限。儘管70年代初 一項民意調查發現,幾乎三分之二 女大學生表示,她們會嫁給一個她們不愛 男人只要他擁有其他一切她們認為她們 伴侶需要擁有 東西。但到了90年代,只有不到10% 人仍舊持有這樣 觀點。在婚姻決策 問題上,中國現時還沒有進入到“後物質主義”(post-materialist)時代,人們還在煩亂是否將愛情奉為婚姻 中心。當愛情不是婚姻關係 基礎(在19世紀年之前它都很少是)之時,經濟或政治 必要性將取代愛情來加固這種婚姻關係。正如一比特22年歲 女選手在中國電視交友節目那句臭名昭著 宣言所說:“我寧願坐在寶馬車裏哭,也不願意坐在自行車後面笑。”這種觀點正映射了中國式婚姻 代價,不是嗎?【社會新聞】86歲老人法庭鬧離婚